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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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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一场大火引发的“爱恨情仇”——杭州滨江淘宝店重大火灾事故赔偿案

案情介绍:
      郑某与朋友郑某2、池某(事故受害人1)志同道合,共创淘宝服装事业。几个年经人以郑某的某贸易公司为平台,在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七甲闸村向当地农民承租了一套已拆迁但未拆除的农民房一起做服装淘宝生意,一楼仓库,二楼及四楼阁楼为宿舍,三楼办公。2012年5月25日清晨,该房屋发生火灾,大多数人都逃生了,唯独住在四楼阁楼的两个90后池某(19岁)、孙某(女,22岁,系郑某2女朋友)没有逃出来,让人唏嘘不已。本案杭州各电视台、各报刊、各网络媒体,如浙江经视频道、中新网、新浪、杭州新闻中心、温州网、搜狐网等都进行了报道,社会影响空前。
      2013年受害人池某、孙某家属分别向滨江区人民法院提前诉讼,要求郑某、郑某2、当地拆迁办、房东两案各合计赔偿近百万元。律师接受本案被告人郑某委托,代理本案。律师对现场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调阅市消防中队事故认定报告及卷宗,制订轻赔代理思路。起诉前在当事人双方的沟通中,当事人郑某即按照律师的思路,同受害方进行沟通,把我方的诉讼意见即当地拆迁办和房东均应对本次事故负有赔偿责任的意见转达给受害方。法庭上,代理人依据消防的事故认定报告、经营过程中的合同、营业执照、证人证词等证据,提出郑某与郑某2不是适格的被告这一主张,并直接导致法庭休庭审理、郑某2庭后立即向法院提出要求更换代理律师,并主动找到本人要求本人为其代理,鉴于两当事人有利益冲突,最后本人拒绝了郑某2的请求。最后,本案法庭主持调解,郑某两案合计仅承担了15万元的赔偿责任,郑某非常满意本案的处理结果,极其爽快地支付了上述赔偿款,了结此事。
律师点评:
      1. 适格被告问题
      本案郑某等三股东虽是实际的经营者,虽以郑某个人上名义签订了租房合同,某贸易公司虽注册资金仅为3万元人民币,但其是以公司形式经营,所支付的房屋租金实为公司资金,公司对外以公司名义签订相关采购合同,网上销售时以公司名义对外销售,产品的包装上均为公司,加上消防事故认定报告中的载明事主、卷宗中员工的询问笔录等证据,代理人提出郑某非本案适格被告这一主张得到法官的内心确认,直接击溃两原告代理律师的心理防线,迫使两原告进入和解并最终同意我方提出的调解方案。
      2. 理清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性
      本案中,涉事房屋已拆迁,房东已与拆迁办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已收到拆迁款,已搬出被拆迁房屋,该房屋已不归属房东,当地拆迁办是房屋的实际所有人。拆迁办疏于管理,不积极行使房屋所有权,不及时拆除房屋,存在重大过错。原房东无出租权,而与郑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也存在重大过错。郑某三股东所经营的公司疏于用电管理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而在本案中,该公司注册资金仅3万元,郑某等均为刚出校门不久、二十多岁的创业起步者,并无赔偿能力。当地拆迁办及房东具有较强的赔偿能力。因此,把原告的赔偿希望引导到拆迁办及房东身上,是本案另一成功之处。
      侵权案件大多以过错为赔偿依据和原则,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一定要理清各方当事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的大小,并以此为依据作出对委托人有利的代理意见。